发布时间:2023-10-07
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
上中医委字〔2022〕44号 签发人:曹锡康
关于万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直属党组织、党委各职能部门:
根据《关于同意组成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二十届委员会的批复》(沪团委发〔2022〕191号),决定:
万婕同志任团委书记(六级职员);
李云同志任团委副书记(七级职员);
陈晓俊同志任团委副书记(八级职员);
曹康同志兼任团委副书记;
许嘉琛同志兼任团委副书记;
姚望同志兼任团委副书记。
任期至换届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2022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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