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徐红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直属党组织、党委各职能部门:
经2021年第10次党委常委会讨论,决定:
金晶同志兼任党校副校长;
徐琳同志任党委组织员(六级职员,试用期一年);
沈漫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、武装部)部长、学生处处长(五级职员,试用期一年);
张瑛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)副部长、学生处副处长(六级职员);
魏晓雯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(五级职员,试用期一年);
千英信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(六级职员);
成琳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夏文芳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李海峰同志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委员;
沈岚同志任中药学院党委书记(五级职员);
张彤同志任中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
王倩蕾同志任中药学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(六级职员);
郑昌武同志任中药学院党委委员;
陈秋生同志任针灸推拿学院党总支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赵琛同志任针灸推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;
李媛同志任护理学院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(六级职员);
陶思亮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祝建龙同志任交叉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姚晓峰同志任交叉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(六级职员);
吴志新同志任科技人文研究院党总支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国海东同志任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党支部委员、书记;
王广东同志任中药研究所党总支书记(五级职员);
可燕同志任科技实验中心党支部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王宇同志任科技实验中心党支部副书记;
陈怡同志任教学实验中心党支部委员、书记(五级职员);
吴平同志任教学实验中心党支部委员、副书记;
丁越同志任教学实验中心党支部委员;
陆松廷同志任体育部党支部委员、副书记;
肖臻同志任龙华医院党委书记(五级职员);
陈跃来同志任龙华医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
梅国江同志任龙华医院党委委员;
李屹同志任龙华医院党委委员;
郝微微同志任曙光医院党委委员、副书记(六级职员)、曙光医院纪委委员、书记;
王见义同志任岳阳中西结合医院党委委员;
姚政同志任岳阳中西结合医院党委委员;
吴志新同志不再担任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职务;
千英信同志不再担任党委组织员职务;
蔡贞贞同志不再担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职务;
张伟同志不再担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职务;
沈漫同志不再担任中药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陶思亮同志不再担任学生工作部(研究生工作部、武装部)部长、学生处处长职务;
张瑛同志不再担任护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许家佗同志不再担任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陈晓同志不再担任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、委员职务;
李医明同志不再担任中药学院党委书记、委员职务;
赵琛同志不再担任针灸推拿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;
房敏同志不再担任针灸推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张彤同志不再担任教学实验中心党支部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陈秋生同志不再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委员职务;
周强同志不再担任交叉科学研究院党总支书记、委员职务;
李媛同志不再担任交叉科学研究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成琳同志不再担任国际交流与教育党总支书记、委员职务;
林勋同志不再担任国际交流与教育党总支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郑林赟同志不再担任国际交流与教育党总支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柯尊记同志不再担任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党支部书记、委员职务;
可燕同志不再担任教学实验中心党支部书记、委员职务;
王宇同志不再担任科技实验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;
吴志坤同志不再担任体育部党支部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刘胜同志不再担任龙华医院党委书记、委员职务;
张兵同志不再担任龙华医院党委委员职务;
陈昕琳同志不再担任龙华医院党委委员职务;
黄家祥同志不再担任龙华医院党委委员职务;
姚政同志不再担任曙光医院党委副书记、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纪委委员职务;
梅国江同志不再担任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副书记、委员职务;
郝微微同志不再担任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委员职务;
李洁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、委员职务。
吴璐一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党总支委员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2021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