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刘青同志任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0-20

 

 

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

 

 

 

 


关于刘青同志任职的通知

 

各党委,各直属党总支、党支部,党委各职能部门:

2020年第7次党委常委会讨论,决定:

刘青同志任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)副主任(六级职员,试用期一年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
2020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