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刘长兰同志任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0-11

 

 

上海中医药大学文件

 

 

上中医办字〔201930   

 


关于刘长兰同志任职的通知

 

各医院,各二级学院,研究生院,各研究所,各部、处、室、馆、社、中心

2019年第13次党委常委会讨论,决定:

刘长兰同志任审计处长(五级职员,试用期一年);

任期至换届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上海中医药大学

2019923